中国观鸟记录中心更新细化记录提交规则

中国观鸟记录中心从创建起,秉承真实、科学原则,服务于观鸟爱好者提交个人记录,为鸟友间的交流提高创造条件,也为提升对中国鸟类的整体认识做出贡献。鸟友们提交的每一份记录,每一个鸟种,都是中国鸟类大家庭现状的体现,因此具有严肃性,也对个人的观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。 观鸟人数发展迅速,记录中心用户也飞速增长,数据量激增,非常感谢鸟友们的信任与支持!同时有必要重申并细化观鸟记录中心的记录提交规则,优化记录中心的“生态环境”,以便每个用户放心使用,得到真实可靠的信息。特此修订记录提交规则,敬请阅读,遵照执行。

1. 务必保证上传的每一条记录为本人真实记录,且与所选地点和日期相符。

2. 使用“定点记”时,记录日期一般不要跨24小时。超过一天的同一地点观察,需要新建一份记录。

3. 使用“定点记”时,请优先选择附近已建观测点。如需新建观测点,应使用明确的地名(如村名)或所在地名称(如公园名)为观测点命名。

4. 一次“定点记”记录的范围,建议不超过所建记录点位置5-8公里,可用行政村、街道、保护地、公园、校园等边界作为参考。如范围过大,超出起点8公里,建议另外选一个地点新建一份记录。

5. 如需提交跨地区的长途旅行中的记录,务必拆分成不同地点提交“定点记”记录,或在旅途中使用“随手记”提交记录。

6. 所提交记录中务必为本人所见或所听到的鸟种。如同行其他人有很值得提交的记录,请鼓励观察者本人注册账号并上传。否则,仅在本人记录的“观鸟笔记”中描述。

7. 建议提交一次观鸟过程中见到/听到的全部鸟种,即便是最常见的留鸟信息也非常有价值。

8. 建议填写所见/所听各鸟种的数量,而不是默认的“1”,以使这份记录更具有科学意义。

9. 在能辨识的前提下,建议尽量完善所见各鸟种的雌雄、成幼信息(在电脑端网页版上可操作)。

10. 鼓励同时上传所见鸟种的图片或声音作为证据,或直接使用图片记的方式提交记录,但务必保证图片/声音为本人在本记录同时同地所拍摄/录制。不要上传翻拍的相机屏幕图,图片上传可以后补。

11. 务必不要上传敏感地点(如军事管理区、鸟巢位置)信息。

12. 务必不要以提交记录形式实现整理鸟种清单的目的。如需进行鸟种统计,可在电脑端使用“小工具”操作。

13. 务必不要提交笼养鸟、动物园饲养鸟种的记录,不要提交不能排除为逃逸/放生鸟的记录,可在本人记录的“观鸟笔记”中描述。

14. 谢绝商业信息随意上传记录中心。